推進依法治國,律師群體的職業素質至關重要。今年以來,多起違法減刑案件相繼曝光,讓“掮客”律師這一群體浮出水面。他們熱衷於跑關係,甚至超過其本職工作。他們與某些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相互勾結,玩弄法律於股掌之中,影響司法公正,破壞行業風氣。(9月10日中國新聞網)
  “掮客”一詞自古有之,指舊社會替人介紹買賣,賺取佣金的人。本來這個詞與法律風馬牛不相及,甚至水火不容,但是現實中卻真實的與法律捆綁在一起。在眾多法律“掮客”之中,律師“掮客”尤為突出,也危害最大。
  律師是很神聖的職業之一,被不少人看做是正義、公平的化身。他們大多法律知識淵博、社會經驗豐富、為人正直厚道,敢於拿起強大的法律武器伸張正義。但也會有一些律師,為了一己私利充當“掮客”,為犯罪分子和政法機關的公職人員牽線搭橋,甚至不惜炮製冤假錯案,摧毀了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  “掮客”律師的行為,製造了司法不公,破壞了社會穩定,抹黑了整個律師群體,也阻礙了司法改革的順利進行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》,對司法改革做了重要部署,使司法穩步推進。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“依法治國”定為主題,更是預示著司法改革將大大提速。但是,如果“掮客”律師繼續興風作浪、為非作歹,將成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一塊巨大“絆腳石”,給司法改革帶來重重阻力。
  目前,依法治理“掮客”律師問題已經刻不容緩,必須多管齊下讓他們徹底在人間蒸發。
  首先,要加強法治宣傳和法治教育,提升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,培養人民群眾的法治思維,在社會上形成“沒人也能辦成事”的良好環境,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“關係觀念”。並且讓人民群眾瞭解訴訟風險,更清晰地認識“掮客”律師的危害性,讓“掮客”律師失去市場。
  其次,加大對“掮客”律師的懲治力度,不但要完善立法,讓其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和刑事責任,而且要加大對“掮客”律師的行政處罰力度,增大“掮客”律師的違法成本。此外,司法行政機關與律師協會合作,建立律師“黑名單”制度,已經榜上有名,立即清除去律師隊伍。
  最後,預防和懲治司法腐敗,消除“掮客”律師滋生的土壤。“掮客”律師就是司法腐敗的“寄生蟲”,沒有了司法腐敗,他們即會隨之“灰飛煙滅”。所以,要強化對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的預防教育,使他們主動與“掮客”律師劃清界線,從此絕緣。並且加強對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的監管,一經發現他們與“掮客”律師逾越了紅線,結成了違法違紀同盟,立即嚴懲處理,絕不姑息。
  總之,新一輪的司法改革已經進入重點深化、系統推進階段,在這個關鍵時期,絕不能讓“掮客”律師成為“絆腳石”。
  文/鄭修凱  (原標題:莫讓“掮客”律師成為司法改革的“絆腳石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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